简单来说
正当防卫是针对犯罪的。在确定对方犯罪的情况下,为了保护合法利益不受侵害的行为才叫正当防卫。
对方打人,被打者还手,这叫斗殴。里面没有什么正当防卫行为。谁先动手不重要。
因为对方过来打,尚没有构成犯罪。
如果路遇抢劫,那你先动手打他,也算是正当防卫。
如果对方过来打你,你反过来把他打成轻伤或重伤,那样你会被依法判刑的。
是否赤手空拳不太重要。除非对方拿着枪,或者管制刀具。这样还差不多。要是拿个板砖,呵呵,不能说明他要犯罪。
李双江儿子这个事,气愤归气愤,但单就法律来说,你什么时候还手不重要,你先动手也行。重要的是谁对谁的行为构成了犯罪。李家把人家打成轻伤,就抓他,那边把他打成轻伤,就抓那边。什么谁先动手这个没什么关系。和什么时间还手也不重要。
因为打架只是违法行为,不算犯罪,如果打的伤构成了“轻伤”才算犯罪。
还有,小李子是未成年,连16都不到,一般的犯罪是不承担责任的。所以早晚也是个放。
防卫过当说白了就是对方犯罪停止后,你还对他进行毫无必要的伤害。
请采纳,谢谢
当你的财产或者社会公共财产受到威胁时你出手制止可视为正当防卫.如制止的力度过大造成对方严重损失 则实为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这个罪名在法律上可以免除一切处罚 或者减轻处罚.
在自身人身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以及财产受到伤害时反抗,都应该算正当防卫,详细可以参考刑法,但是具体到法律实践中,一般除非对方拿武器,你没有,而且有目击证人,这时肯定定性为正当防卫。很多时候,即使被打还手(双方都是赤手空拳)一般派出所都是定义为打架斗殴,不算正当防卫,处理结果一般就是互相给对方看病。任何地方的派出所相对都会偏向于本地人,所以我的建议是,退一步海阔天空,尽量不要惹事。这年头,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装孙子没坏处。
自己收到威胁反击是正当范围。
超过了必要限度并造成了重大损害是范围过当。
必然对方已经无力换手你还继续打,那肯定是防卫过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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