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社为中华全国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工人日报》创建于1949年7月15日,是一张融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于一体的全国性综合大报。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全国总工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根据报社事业发展的需要,现面向全国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招聘1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工人日报社应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扎实的专业功底,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
2、热爱新闻事业,愿意长期在新闻单位工作。
3、应聘人员应为2017年应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身体健康。
4、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相符。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2017年4月15日止。
应聘人员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以下材料:
(1)工人日报社2017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xls(见附件1);
(2)2017年招聘高等学校毕业生信息采集表.xls(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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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附件2.
(3)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必须为JPG格式,文件名为:姓名.JPG);
(4)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电子扫描件(尚未取得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和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将上述文档压缩打包为RAR文件(压缩包文件命名规则:学校+姓名+应聘岗位),通过电子邮件发到电子信箱:grrbrsc@163.com。
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应聘条件和应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笔试面试、体检与组织考察。
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经筛选确认后电话通知本人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笔试、面试着重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应聘职位工作需要的综合素质,不指定教材和参考资料。
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招聘期间,将通过电话方式与应聘人员联系,请保持通信畅通)。
根据笔试(40%)、面试(60%)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均须按规定参加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
3、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和组织考察后,最终确定拟聘用的工作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和待遇
1、聘用: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2、户口:符合条件的京外生源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申请为其本人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3、待遇:工资和津贴补贴按照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的政策标准确定。
本公告由工人日报社人事处负责解释。工人日报社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考试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岗位的招聘工作。
本招聘公告可在中工网主页查询。
联系电话:010-84151159;010-84151167
电子信箱:grrbr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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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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