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人,按我国《辞海》说法,是介绍买卖双方交易,以获取佣金的中间商人。1995年10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经纪人管理办法》指出:“本办法所称经纪人,是指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在经济活动中,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纪业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2004年8月28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修改的《经纪人管理办法》公布并于公布之日实施,规定:“经纪人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一般的讲:经纪人系指为促成他人商品交易,在委托方和合同他方订立合同时充当订约居间人,为委托方提供订立合同的信息、机会、条件,或者在隐名交易中代表委托方与合同方签定合同的经纪行为而获取佣金的依法设立的经纪组织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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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的经验说明,一个好的作家经纪人完全可以名利双收,成为莫言的经纪人也完全可能成为富翁。当然,作家经纪人不仅需要跨领域的专业知识,还需要有成就作家的能力和敬业精神。正如知名网络文学作家南派三叔所言,一位作家背后是一个庞大的产业链,一部作品是所有图书、电影、动漫甚至音乐的内容源头,作家需要能将其作品利益最大化、充分将作品进行衍生的经纪人。
这样的经纪人,需要跨越文化产业的各个分支,还需要混得如鱼得水,这样的要求太高了。尽管专业的作家经纪人在国内还很难寻觅,但可喜的是有人已经着手培训经纪人。再则,中国文学要走出去,作家、经纪人、翻译是缺一不可的。因此,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要为尽快建立作家经纪人制度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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