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给交社会保险,可以跟公司协商;如果协商之后,公司依然是不给缴纳社保,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协商无果后,到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劳动仲裁和诉讼。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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