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领华盛顿”抗议运动10日进入第5天,超过美国警方允许的4天的期限,由于抗议者据“法”力争,美国警方一再推迟最后期限,并于当天傍晚出人意料地允许抗议者在白宫与国会山之间的自由广场继续抗议四个月。
按照华盛顿警方原先批准的许可证,“占领华盛顿”运动的最后期限为9日晚十时整,但当晚警方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而是向抗议者下了最后通牒,要求在10日下午两点离开自由广场。
记者10日中午在自由广场看到,仍有大约20个帐篷在广场上“安营扎寨”,但相比6日千人规模的抗议,当天抗议者人数已大幅锐减。组织者之一玛格丽特·弗劳尔告诉中新社记者,当天大约有两百名左右的抗议者坚守阵地,其中有四分之一左右的抗议者已经作好被逮捕的准备。她说:“我们计划一直留在这里,我们也有权留在这里。”
抗议者反驳警方的理由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的“言论自由和集会的权利”。“我们占用自由广场的许可证昨晚已过期了,现在新的许可证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另一组织者大卫·斯万森说:“如果我们被逮捕,我们还会回来;如果我们被逮捕,将会有的人取代我们。”
当天下午3时许,两名华盛顿国家公园的警官面带微笑来到自由广场,态度非常友善,他们不仅宣布不会逮捕任何人,还邀请两名组织者稍后与警方私下“谈判”。
当天傍晚,经过双方谈判,华盛顿警方批准抗议者继续占用自由广场四个月,这大大出乎抗议者的意料。消息传来,广场上顿时一片欢呼。按照与警方达成的方案,在未来四个月,自由广场将允许摆放临时的媒体、急救、食品和法律咨询摊位,但不包括露营,如果示威者继续保留帐篷,他们还可能被警方逮捕。
在几个街区之外的麦弗森广场,另一批抗议者也已在此“安营扎寨”长达十天。据知,警方并未给抗议者占用此地的许可证,不过据现场抗议者透露,警方迄今未明确要求他们离开。
华盛顿抗议活动的主要发起人季斯表示,警方给了他们选择自由权,“这表明我们现在已经有了一定的政治权力。”他还反驳众议院共和党领袖指责他们为“暴民”的说法,称他们在做的是国家最重要的事,并希望对方去读读宪法。
“自由广场现在是我们的了。”斯万森当天晚间再次向记者发邮件说,他们将长期“占领”而不是只有四个月,他说:“我们已经同意(延长四个月),但我们并没有说四个月之后当美国之春来临时我们将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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