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备律
准备律( law of readiness )是指学习者在学习开始时的预备定势。当某一春衫则刺激与某一反应准备联结时,给予联结就引起学习者的满意,反之就会引起烦恼 。
2、练习律
练习律(law of exercise)是指一个学会了的反应的重复将增加刺激反应之间的联结。也就是刺激—反应(S-R)之间的联结,练习和使用越多,就越来越得到加强,反之会变弱。
3、效果律
效果律(law of effect)是指如果一个动作跟随着情境中一个满意的变化,在类似的情境中这个动作重复的可能性将增加,但如果跟随的是一个不满意的变化,这扒棚个动作重复的可能性将减少。导致满意后果的行为被加强,带来烦恼的行为则被削弱或淘汰。
扩展资料
在进入某种学习活动之前,如果学习者做好了与相应的学习活动相关的预备性反应(包括生理和心理的),学习者就能够比较自如地掌握学习的内容。实验中,桑代克丢进去的猫,必须是饿猫。只有这样这只猫才会努力地想从笼子中逃出去,学会开笼门。
同样,我们老师在实践中会发现,如果当学生本身并没有做好学习的准备,让他学习的效果是非常不理想的,所以作为老师,切记不要搞突击测验,应该让学生进行预习做好学习的准备,才能够取得更高的学习效率。准备律给予我们的教育启示:教师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塌携机,帮助其获得准备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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