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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最新疫情公告!

2024-09-23 00:19:48 编辑:join 浏览量:568

鹤岗市最新疫情公告!

鹤岗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公告

〔2022〕第2号

发布日期:2022-01-17

新春佳节即将到来,鉴于目前国际、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国内多地发生奥密克戎人传人、物传人病例,为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安全,度过一个祥和的新年,现就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1.来(返)鹤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经各铁路、公路卡口时,需主动配合查验两码一证(龙江健康码、行程码、身份证),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抵鹤后24小时内要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由社区(村屯)网格员负责查验。

2.广大市民不要邮购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商品。若收到境外邮件或物品时,要正确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采取必要消杀后再进行接收和拆解,并与快递员保持安全距离,避免直接接触和交流。

3.请广大市民继续坚持“非必要不离鹤,在本地过年”“非必要不返乡,在网上拜年”原则,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边境地区旅居。如必须前往,需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单位报备,做好个人防护,并遵守前往地疫情防控要求。

4.各冰雪游乐场所及其他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有14天内疫情发生地旅居史人员、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人员、新冠疑似症状人员不得进入,并就地采取防控措施。

5.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对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破坏公共秩序、破坏市场管理秩序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按破坏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法的,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6.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请符合条件的居民尽快到辖区接种点进行预约登记,有序接种新冠疫苗。

鹤岗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月17日

标签:鹤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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