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在大家的认识当中,去银行贷款一般都是比较难的,这个难不仅指的是银行对申请人的条件要求要严,而且各种流程控制也比较严,所以普通人是很难从银行贷到款的。
但是最近有一位山东男子却遇到一个很奇葩的事情,他自己还在坐牢,但在坐牢期间却无缘无故背上了银行贷款,而且还出现严重的逾期,直到到他出狱之后想要办理房贷才发现这个问题。
人在牢中坐,贷款天上来。
我们先来简单了解一下这一个奇葩事情发生过程。
2018年12月份马先生去银行办理住房贷款,但是银行把征信报告打出来之后才发现,马先生的个人征信报告上有两笔逾期非常严重的贷款。这些贷款是2013年8月份由青岛胶州中成村镇银行发放的,贷款金额30万元,截止到2016年3月31日,账户状态为结清。但这笔贷款在2014年8月到2016年3月存在两次严重逾期记录,其中有一笔贷款连续逾期达到7个月,逾期金额达353576元。
看到这个突然冒出的贷款马先生表示非常惊讶,因为他本人从2013年1月份到2013年的9月份一直在守所服刑,而个人征信报告上显示他的贷款是在2013年8月份发放的,也就是说马先生还在监狱里面的时候,银行就给了办了一笔贷款。这就奇怪了,因为按理来说办理贷款必须本人提出申请,然后本人到场签字才可以,但是马先生还在坐牢的时候,却意外获得了银行的贷款审批,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马先生找到了发放贷款的青岛胶州中成村镇银行,但是这家银行的工作人员一直在找借口回避问题,对于马先生所关心的,为什么他在坐牢期间会有这么一笔贷款,银行只字不提,只说目前已经有银监局介入调查,而且还说每个银行都有自己的风控标准,具体事情不方便透露。
更让马先生不理解的是,他因为有这笔逾期贷款,在其他银行被拒绝,但是中成村镇银行却说马先生可以去他们的银行办理房贷,理由是他们银行给马先生造成了逾期,而且银行了解马先生的实际情况,所以可以给马先生发放住房贷款。
如何看待人在坐牢,但是却无缘无故背上贷款这个事情?
我们都知道申请贷款必须是本人去申请的,而且是必须经过本人签字,马先生还在坐牢的时候,却无缘无故背上了这么一笔贷款,那么说明有人利用马先生的名义去申请了贷款。
但即便有人利用马先生的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按正常来说,银行都有自己的风控体系,很容易就可以看出有人冒用他人名义申请贷款,但是马先生的这笔贷款却很容易获得通过,而且是30万的额度,这个数字并不小。说明在办理这笔贷款的过程当中,银行内部人员肯定是清楚的,这笔贷款之所以能够通过银行内部肯定是知道的。我甚至怀疑这一笔贷款就是银行自己内部进行操作,其目的就是为了通过制造虚假贷款,然后获得资金之后用来偿还旧的贷款,从而达到掩盖银行坏账率的目的。
目前村镇银行所面对的客户群体主要是一些中小企业以及涉农企业,是最近几年中小企业日子并不好过,所以不少中小微企业都出现了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情况,导致一些村镇银行以及农商行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坏账。但是银行是有严格的坏账率考核,如果坏账率超过了一定的程度,不仅会面临内部的罚款,还有可能被监管部门给处罚,到时银行相关负责人的晋升、奖金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所以最近几年有些银行为了掩盖自身的坏账率,会通过各种方法来把旧账给掩盖掉,比如有些银行就偷偷摸摸的在做背账业务。
所以我怀疑马先生就是被这家银行给利用了,有可能他们是利用马先生的名义去办理了一笔贷款,然后再拿这个钱去还那些逾期的贷款,从而达到降低坏账率的目的。后面再通过催收追回坏账,或者是通过其他方式把马先生这笔贷款给还清,以达到坏账延期的目的。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可能就是银行内部个别工作人员跟外部人员配合,通过制造假材料等方式从银行骗取贷款,然后拿这个钱去做其他投资。类似的事情,其实山东这件事发生过的,前几年闹得比较火的就是,山东省冠县有多个村庄的居民集体被当地的信用社冒名贷款,很多人无缘无故背上贷款或者是替别人担保,导致被法院起诉。据不完全统计,赵固村有100余人报警立案,而张尹庄村村民立案申请书显示,涉案受害人数达400人,预估涉案金额8000万元。
但是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马先生无缘无故背上这笔贷款,马先生在牢房里面他自己没有亲自办理这笔贷款,那他本人肯定是没有责任的。所以不管银行是因为风控不严导致别人冒名贷款可以获得通过,或者是银行内部操作,银行本身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对此,马先生可以向是监管部门进行申诉要求银行消除自己不良征信记录,并做出一定的赔偿。
山东胶州的马先生最近买房被拒绝了贷款,银行给出理由是他有贷款逾期记录,个人信用不合格。他带着疑问查询了征信报告,结果显示2013年至2016年期间有过30万的贷款并且出现逾期。
马先生找到胶州某村镇银行(放贷行)核实,工作人员要求提供证明不是本人贷过款,马先生提供入狱服刑证明材料后,银行又称自己风控不严,但他们可以为马先生提供贷款买房,但马先生坚持要求销掉征信记录。
大家都去银行办过事,缺少一张证明或者少签一个字都不可以,工作人员要将身份证与本人核对,甚至还要用摄像头采集个人脸部信息。在本人不到场情况下,银行能贷出30万,让人匪夷所思。
如果真如银行所称是风控不严,谁还敢去办业务,存的钱会不会被冒名领走?自己会不会莫名其妙被贷款?让人细思极恐...
如果都像这家银行放贷也许是好事,至少可以解决个人和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以后不用求人送礼或者找担保了。
银行从来都是嫌贫爱富,风险都会降到最低,所以不知道这家银行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能给服刑犯人贷款。
当马先生找上门,银行本应该自查自纠,但却要求人家提供证明,态度未免有些过分。如果看过证明后不相信,还会怀疑马先生存在越狱可能吗?
我认为马先生应该先去当地银监局投诉,调查个水落石出。
如果调查结果和解决方案不满意,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征信并赔偿损失。
银行是让别人花钱,让你贷款。让你存钱,别人花钱。
现在的银行越来越流氓了。你还敢把钱存在这种银行吗?肉包子打狗。
这叫监守自盗,内外勾结,往往诚实本分的人到银行办理业务,你少签一个字都不行,那些骗子诈骗的坏人,随便检个身份证,或者弄个贾身份证,都可以到银行弄个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不成问题,好人莫名其妙被贷款,银行不在自己职员身上查找问题,却抓住被贷款人不依不饶,什么世道。
许多人动不动就什么诚信诚信的,老百姓不诚信被拉黑,流氓单位不诚信怎处理,关闭了吗?罚款了吗?你们想想吧。
其中猫腻在所难免,只是不要随便害人!
银行的违法成本太低了,所以才造成他乱发信用卡,乱受信与人
银行负全责,银监会要严厉惩处,像这样玩忽职守、最基本的审核都未尽到就要谁办理谁负责,情节严重者要入刑重判,积极主动帮助受害者恢复征信是他们银行义不容辞的职责
这种事情,没有银行内鬼的存在,恐怕是不可能操作的!银行贷款,一般审核都很严,最起码也需要本人申请、本人签字吧!仅从这一点看,这个村镇银行,不仅违规、甚至已经涉嫌违法了!
服刑期间被“贷款”
山东一男子,办理银行房贷时,才发现自己2013年8月份曾经在青岛胶州中成村镇银行贷款30万元,且期间有过两次严重的逾期,已经形成个人征信污点!银行难以接受其房贷申请!
不过,令人奇怪的是,2013年1月~9月,他本人还处于服刑期间,这笔贷款又是如何通过银行的审批,顺利发放的呢!虽然,该男子找到银行询问,但银行工作人员却一味回避问题。只是说目前当地银监局已经介入了,且还说每家银行的风控标准不同!
该如何看待这件事
我倒是很奇怪,之前部分银行管理是比较混乱,尤其是刚成立的中小银行,内控体系的确并未完善!不过,对于银行贷款,由于涉及到银行自身资金的安全,管理相对而言都是比较严格的!无论怎么说,核查申请人基本资料的真假,这是最起码的要求吧!
因此,几乎可以肯定的是,2013年的贷款30万,银行肯定是知道非本人操作的;甚至有理由怀疑,这是由银行“内鬼”直接运作的!通过这种手段,给银行前期产生的坏账“堵漏”,以达到坏账延期的目的!
这样一来,就可以理解了。因为是银行自己内部操作的,所以审查、风控、监管就形同“虚设”,一路可以畅行无阻!
不过,我倒觉得,银行在未经本人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就“随意”发放贷款,造成他人失信、形成信用污点!光银监局调查恐怕是不行的,应该要求刑侦介入,全面核查此银行的所有贷款信息才行!因为这种事,恐怕不止一笔,涉及金额也不会只有30万而已!
总之,这种事情应该严查,而且对于相关人员、银行要加大惩戒力度才行!影响确实蛮坏的,这两天,我也得去当地人民银行查询一下个人征信报告了,好几年都没有查了,说不定自己也被“贷款”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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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