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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不知所起 一往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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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不知所起 一往情深

2011-07-2322:43:32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那年我十八岁,是个高二学生。我成绩360问答不怎么样,打架却是并倒设推破将几控王陈一把好手。因此也认识了好几个铁杆哥们,他们都喊我老大,对我言听计从。在他们日复一日的毕恭毕敬里,我觉得自己真的是个人物。而且我还是个有钱的老大,国族随补滑光车固我妈在我很小的时候死了,我爸跟另一个女人结婚,去了美国,他虽然不想理我,可我到底是他儿子,他经常给我寄钱回来,让我花钱花得随心所欲,那几个哥们家里条件都不是很好,我请他们吃好的,他们更加对我感激不尽。我这么传奇,校里校外,都知道我的大名,连老师都不敢惹我,对我睁井鸡带务混一只眼闭一只眼。可是我们的班长李振云例外。其实我和他的矛盾一开始并没有那么激烈,我刚进这个班的时候还对他挺有好感的,他长得很好看,说话斯文有礼,时不时还会脸红,只不过大多数时候,他沉默无言,看上去很内向的一个人。他成绩很好,虽然说话不多,可是大家都很喜欢他,于是,高二刚开学,我们民选班长,他就当上了。可是我对他的好感也就完了。那时我已经习惯了哥们的言听计从,俯首称臣,也习惯了别人看我的敬畏目光,其实我现在回想起来,主要还是“畏”,不过委员运苗钱那时真的是很风光的。李振云偏偏不买帐。他负责管纪律,经常要去给全职捣蛋分子作思想工作,主要是说什么爸妈不容易啊,前途要专齐交球读白自世蒸美十靠自己把握的大道理,他虽然话不多,却很有说服力,还真有一绍更氧布些人被他感动得不得了,以后成绩突飞猛进,再也不捣乱。可是我就是看不惯他那幅苦口婆心的死样。其实自己也说不清是什么心理,反正自从他当上班长,我就开始对他讨厌。连以前场李二滑万看得惯的,现在统统成了讨厌找的理由。比如,这家伙很集盐做晶执洋庆结爱干净,夏天穿件白衬衫,偶科处绿烈尔打打篮球,别人都脏得像个泥猴,他还是干干净净。我的课桌里书乱得一塌糊涂,要找本书比登天还难,很多时候我都是两眼向天的听微盟括老师讲。而他的桌子里永远干净整齐,总之,他这个人给人的感觉就是“清秀”,连带的让人觉得他的书,他的笔伟师找饭天新斯简,他的衣服,都很“清秀”,真是奇怪的感觉。不过在我看来,一个男的天天这么干净,是神经病。其实讨军皇笑使永探谈旧厌一个人,完全可以当他不存在,但是我越讨厌他,越是一天到晚注意着他。他成绩好,老师对他偏心,女生似乎也很喜欢这种斯文帅哥,三天两头递纸条给他,有的还假装问题目去接近他,哼,别看那些女生看上去很害羞,她们打京大市元翻简酸先官密发的是什么鬼主意,根本逃不过我的眼睛。不过他自己好像并不感兴趣,美也好丑也好,热情也好矜持也好,他都不搭理。书呆子嘛,都是这样的。不过大家对他的喜欢,让我很嫉妒,虽然他们都很怕我,可是不会有女生对我递纸条。后来我考上了这个城市一所不好不坏的大学,他不负众望,到遥远的地方上了最好的大学,我们之间距离很远,寒暑假他也不回来。我努力的想把他忘了,结果发现一切都是徒劳,刻意的忘记只能说明自己在想。我二十岁了,很多问题思考起来不会像以前一样单纯幼稚,那时我其实已经很了解同性恋是怎么回事,我想了很久,想自己到底是不是的,别人羡袜自然看不出一点古怪,我先后有过几个女朋友,还跟她们非常亲密,但我跟她们在一起一点感觉都没有,哪怕是亲热,我都只会一遍遍回施独本月普衣小提断距想跟他在一起的那个星期天,那难以忘怀的一幕幕。我也明白了,我其实是第一眼看见他就喜欢他的,否则我不会把降家初力律第渐弱革黄张他跟我说我几句话都记得清清楚楚,不会因为他跟我说话不够亲切而气急败坏,当年那些细节一一重现的时候,我站在时间的岸边,才深切的懂得,什么叫当局者迷。可是等到我明白,伤痛已经铸成了。每当我新找了一个女友,我都会下定决心要对她好,但最后的结局却无一例外是分手。我的每个女朋友都说跟我在一起没有一点甜蜜的感觉,我不浪漫,恋爱中痴傻疯癫的可爱一点都没有。其实她们不知道,我只有在真正喜欢的人面前才会不正常,才会痴傻疯癫。我经常给他写信,我从来不叙事只抒情,那些信估计除了我们两个没人看得懂,有时是脊派脊求他原谅,有时是拐弯抹角的暗示自己喜樱渗欢他,有时写一些不咸不淡的话语,可是这些信从来没有一封寄了出去,我知道做这些都没有用,可是不这样做,就无以缓解内心的痛苦,我把那些信放在一个地方。我要让它成为我一个人的秘密。大学二年级的寒假,我们高中那两班合在一起搞同学聚会。老师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我的心情很复杂,我知道自己在盼望什么,惧怕什么,我巧妙的打听到他回家了,但是不会来参加聚会,我很失望,就说自己不去了。老师也真有耐心,后来又打了几次电话给我,我觉得面子上有点说不过去,结果那天我还是去了。

在那个很大的歌厅里,我刚一进去,好几个人就欢呼了起来:“你小子不是说你不来的吗!到底还是给了我们面子啊!”王晓勇的声音更是震得我耳朵里轰隆作响。我一边跟他们说笑,一边看了大家一眼,我相信,就在我见到李振云的那一刻,他的震惊不会亚于我。他本来脸上带着微笑,可是那一瞬间微笑凝固,脸色变得很苍白。而我自己更是不知道变成了一副什么怪样。

好在那天大家都是兴奋无比,根本没人注意,我跟几个没怎么见面的同学寒暄了几句,然后就异常的沉默,我几次偷眼打量他,他一个人安静的坐在角落里,若有所思。他比我映象中更瘦一些,也更帅一些。其实这张脸和他的所有表情,都不知道被我想了多少遍,如今真人在我面前,我竟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觉得自己的想象是多么的贫乏,我想象的有关他的一切在现实里原来不是那个样子。他就这样坐在离我只有几米的地方,我却觉的是那样的遥远。明明是伸手可触,却感觉中间横亘了一个世界。  王晓勇他们狂吼一通了各种各样的歌曲,大家也是纷纷抢话筒。唱到最后,大概只剩我跟他没有唱,他们开始是唯恐抢不到话筒,现在唱累了,就开始注意我们了。王晓勇提议要我们合唱一曲,我很尴尬。我明白这家伙的心思,多年以前几个男孩子之间的矛盾早该置之一笑了,他想借着这种热闹把以前的矛盾化解,可是这中间明白我的尴尬恐怕只有李振云。而且我估计他比我还尴尬。我一个劲的后悔为什么不一开始就抢话筒,那样也不至于现在成为集体关注的对象。他们拖不动我又去拖他,我看见文弱的他被他们开玩笑的逼得左闪右躲,脸上倒是始终有着淡淡的微笑,他的笑容眼神都是我这几年来念念不忘的,那一刻我忽然有种不顾一切的冲动,我甚至想对他们说,我爱的就是这个人,除了他我没有爱过别人。可是我只是嘴唇动了东,我从来就是个没勇气的人。那天的斗争以我们失败告终,我最后和他都站在台上,总算他们答应不合唱,我先唱了一首《对不起我爱你》,那时候还是很流行四大天王的,我会唱的歌不多,但是唱得还是不错的,唱完他们的掌声响了半天。我苦笑,只有我自己才明白我为什么唱这首歌,那里面每一句歌词都是我对一个人的心声啊。

轮到他了,他的脸有点红,但还是开始唱了,那首歌我以前好像听过,但没仔细听,现在他唱出来,那感觉就大不一样了,我没想到他的歌唱得这么好,真是没想到。他唱第一句,下面就掌声雷动,我一直陶醉在他的歌声里。那旋律实在是太美了。我一直看着他,没有注意屏幕,直到他唱完,我们坐回自己的座位后,我小声问一个同学那是什么歌,他有些惊讶的看着我,然后回答说,陈百强的《偏偏喜欢你》啊。这一次见面并没有改变什么,聚会散了我也不敢单独去找他,他不久回到了学校,我想我们今生今世的缘分,也许本来也只有那个星期天,或者,偶尔能在有很多人的时候站在一起唱歌,仅此而已了。我的心里空洞越来越大,却又无从弥补。我又找了一个女朋友,在大三的一个班会上,大家又唱又跳,轮到我表演时,我唱了那首《偏偏喜欢你》,唱到最后,我忽然很难控制自己,我草草的唱完,坐在座位上把头埋在手里,一直不肯抬起来,没什么人注意到,只有一个女孩子默默的看着我。她就是我大学的最后一个女朋友。

后来她小心翼翼的说,在那个班会上,直觉告诉她,我唱那首歌是因为一段逝去的感情,她还说,看我当时的表情,爱那个人很深,末了淡淡的说,那个女孩子真是幸福。我听出了她不易觉察的醋意,可是我无话可说,我真的不知道她如果知道真相,会怎么想。我们最终还是没能在一起。因为她偷看了我写的那些信。我知道后冷冰冰说了分手。她很委屈,她觉得那里面并没有什么秘密,只是对好朋友的问候而已,她还天真的问我为什么不寄出去,我什么都懒得说,只知道我们完了。其实她很爱我,真的很爱我。我大学毕业,找了份不错的工作,只是因为分不到房子,还是得跟几个人住在一起,总是不舒服。我一直在争取出国的机会,潜意识里我想离开这伤心地,到没有一个人认识我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我没有再找女朋友,因为我知道怎么也逃不开分手的结局。我也明白,我跟他不会有结果,我唯一的选择,就是离开。我有时也想,比李振云长得好的多的是,比他性格好的更不知道有多少,他是个孤僻的人,总而言之,如果要我列出几点理由为什么喜欢他,我会很为难。直到有一次看到莫名其妙的一句话:就好这一口。我笑了起来,然后是深深的叹气,觉得感情这东西还真的很玄妙,有人真的会让另一个人记挂一辈子,为他要死要活,也许这就是缘分。是命中注定。又有一次我胡乱翻到一本戏曲方面的书,是邻座同事留下来的,我随手一翻,有一句话是“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我一向讨厌酸腐诗词,语文也学得不好,这一句却让我发了半天呆,很久都惆怅不已。

我明白,我是中了他的毒。只有他本人才是解药。我争取到了去美国的机会,走之前,我无论如何要见他一面。我不知道自己还会不会回来,或者要过多久才回来,也不知道如果哪一天我回来,又是否会物是人非。总之我预感我以后会很难见到他。我费了点功夫,打听到他原来就在邻近城市工作,只有两个小时的车程,坐在车上的时候,我在心里感叹,为什么我与他总是这么远那么近。后来我终于见到了他。见面其实并不像想象中那样尴尬,我们说的话都有点虚无缥缈,我老在想,他对我的恨过了这么多年,是否会减少一点呢,当然,忘记是不可能的,又或者,他早就把我当成一个生命中的匆匆过客,又或者,只是他不屑一顾的人,反正我们单独相处,我看不出他有任何一点不正常,他很淡然,又有点漠然。好像我们是关系很一般却又好久不见的同学。那天我在他家打量了一番,看得出他是一个人住,很是干净整洁,一如他这个人,我跟他讲了一通办签证的难处,都是些无关痛痒的话,他默默听着,不是很关心但也不走神,我讲完他问了一句:“以后还回不回来呢?”我心里一热,却鬼使神差的说:“多半是不回吧,好不容易出去了,再回来多没意思,这也是我为什么要来看你啦,我恨不得把老同学统统看够,还好你离我近。”他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微微低着头,我看着他的头发搭在前额上,依然是很让我心动的样子,我犹豫了一下,小声问道:“有了女朋友吗?”他开始是沉默,后来还是说了:“没有,一直都没有。”我不好再问,有些事说深了彼此都尴尬。我的表情很平静,内心里却是波涛汹涌,看着他脸上若有若无的微笑,我突然间很心酸,这个人只知道我对他如何残忍,他不知道这些年来,我有多少次夜不能寐,整晚整晚的想他,有多少次为他茶饭不思,借酒消愁,我在高烧的时候,说梦话的时候,说的都是他的名字,这些还是我身边人告诉我的,我还曾经千辛万苦的找到他的电话,号码拨到一半又停了下来,总之,为了他,我过了很多年精神不正常的生活。我有时也想,等哪天见到他,我就告诉他这一切,明知他会鄙视我,厌恶我,最起码,他知道,这辈子有人这么深的爱过他,但是此刻,他坐在我面前,我再一次退缩,我连一丝勇气都没有,这个秘密,永远只有我自己知道了。死也不说。死也不说。

他依然默默看着我,眼神很复杂,带点淡淡的抑郁,若有所思。我想,终究是要走的,既然我没有说出口的勇气,还是早点离开,不要再打扰他了。就在我准备走的时候,他忽然轻轻喊了一声我的名字,然后说:“能问你一个问题吗?”我的心咚咚乱跳,努力保持平静,他的脸忽然变红了,似乎很后悔说了这句话,可是他已经收不回了,我只听见他说:“很久以前,肖力把我的衣服扔了,我第二天就知道了,因为他告诉我了,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要去找到,洗了再还给我?”问完这句话,他的呼吸都好像停止了。而我,简直觉得天都要塌下来了。

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我们都明白,说清楚了是什么后果,我们也都不明白,对方究竟在想什么。我的本能让我掩饰,让我再一次退缩。我用自己都听不见的声音说,对不起,我没想别的,就觉得自己很过分,所以想弥补一下,可是我知道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不过以后我们不会再见面了,希望你忘记那件不愉快的事。很久以后,我回想起来,觉得自己说的不是人话。他的眼神有点黯淡,低声说,我不会放在心上,只希望以后你过得幸福。我们就这样告别了。坐在回去的车上,我心如死灰。我把巴海贝尔的《卡农》听了几百遍,听得眼泪止不住的流。我回到自己的宿舍,昏昏的又过了一个月,到了要走的时候才胡乱整理了一下东西,跟同事匆匆道别,就此坐上去国的飞机。从此与国内的所有人失去联系。我故意的。我怕听到他有女友了,结婚了这类消息,我愿意活在自己幻想的世界里,痛苦也好,甜蜜也好,都不必承受现实的打击。很久以后我回来了。可是他已经不在了,不在这个世界的任何一方了。曾经有人说,爱上一个同性,一般都不会有好结果,哪怕是别人写的小说,都要安排一个人死掉,或者两个儿都死掉,为此,造出车祸什么的种种意外,我曾经对此又愤怒又不信,可是轮到我自己,只能说人生如戏,戏如人生。他没有发生任何意外,只是他无声无息的自己结束了生命。我曾经想,也许能让他作出这个选择的,并不是我。就算多年以前的那份伤痛没有消失,他也不会这个时候结束生命,平心而论,我是爱上他以后才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可是他不同,抑郁敏感的天性造成他自闭的处世方式,他不容于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也容不下他,他与外部世界不调和,他从来没想到将别人的清泉注入自己的水罐,这一点,在我回忆他一生我所知的细节后,才更深刻的明白。可是我依然无法化解这份伤痛,有时候靠在他的墓碑上,把他从十八岁那年开始想起,一直想到我与他最后的离别。我深深理解了什么叫肝肠寸断,我觉得在那一个月里我流干了这一生的眼泪,我是个没有勇气的懦夫,十八岁那年的冲动只是因为年轻气盛,加上别人的怂恿,那不是本来的我。但是我不能为自己开脱,我用这么残酷的方式得到了他,到后来却是永远失去了他,

我与坟墓中的他是最近的距离,却也是最遥远的距离,在无以自持的伤痛里,我记起有人好像说过,这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死相隔,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我想说,不是的,最远的距离,永远是生死相隔,如果他能活过来,我会鼓足勇气说出口。可是这永远不可能了。如果你爱一个人,还是赶快说出来吧,因为等到你想说的时候,也许上苍不会给你这个机会了。等我不再沉溺于伤痛时,我准备再次离开这里开始新的生活,我仔细的翻看我的每一样东西,像是要把他,把我属于他的半生牢牢记取。当我翻到一叠书时,意外的掉出了一封信。右下角署名是李振云。那个多么熟悉,如今再也不能说出口的名字。还有一张小纸条,同事的笔迹:你的信,夹你书里了,我有事出去。那是在我出国前夕,也就是去看过他以后他写来的,那天我不在,同事帮我收好,严谨的他往书里一放,却是命运跟我开了一个很大的玩笑。同事后来忘记和我说了,我在混乱的心境里把那些书匆匆一捆--细小的事啊,不知不觉改变了人的一生。信里面只有很简单的几句话:如果我有来生,我还是会一个人孤单一辈子,因为我爱的人不爱我。整个信纸上,填满每一处空隙的,都是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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