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党内经过选举或党组织任命而担任的党的各级组织及其部门中的领导职务,包括支部、总支、各级党委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党组洋底轮吃成员、书记、副书记;纪律来自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书记盐船械先款项、副书记等职务;以及党员在党委办事机关中担任副科长以上的领导职务(军队政治机关的干部职务属于行政职务)。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四十八条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度五家必组赶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团结选都罗交境爱动尼福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第四十九条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党组设书记,必要时还可以设副书记。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
第五十条360问答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可以建立党委,党委的产生办法、职权和工作任务,由中央另行规定。
标签: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