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之礼”通俗指夫妻同房,做爱,发生性关系。“周公之礼”是汉语中关于性关系的一种委婉说法,有点戏谑的意味。
相传西周初年男女滥情,但是周公发现这样不行,于是规定:男女在结婚前不能随便发生性关系,除非到了结婚当天才行。后来人们管这个叫“周公之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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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明德新民,周公亲自制定礼仪。周公从婚礼入手,对当时男女交接混乱的状况进行了大幅度的改革。他把男女从说亲到嫁娶成婚,分为了七个环节,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敦伦七个环节,并且对每个环节都进行袜友了细化,作了具体细致的规定,这些合称“婚义七礼”。
这第七礼——敦伦,即闭枝敦睦夫妇之伦,含有指导新婚夫妇依礼行事的用意。其仪男俯女仰,以合天覆地载之理,於是阴阳和谐,乾坤有序,维纲常而多子孙。
敦伦:交配的文雅代称。原为儒家用语,后为佛家借用,再后转为男女交合。
儒家:《论语·八佾第三》:学儒必须敦伦尽分,始能希圣希贤。
佛家:求子三要◎◎第一保身节欲,以培先天、第二敦伦积德,以告态槐立福基。第三胎幼善教,以克随流。(印光大师)
虽然说敦伦是性交的意思,但是专用于夫妻之间,只有有夫妻名分的男女交合才能用敦伦二字,情人间是不能用这词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周公之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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