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类传染病报告时限: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
乙类、丙类传染病报告时限: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及时向属地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至代报单位。
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部门审核时限:
对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按照甲类管理的病人或疑似病人以及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的报告信息,应立即调查核实,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完成报告信息的三级确认审核。
对于其他乙、丙类传染病报告卡,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核对无误后昌哪,于24小判迅颤时内通过网络完成确认审核。
扩展资料:
传染病报告程序与方式:
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首诊负责制。传染病报告卡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掘败负责填写。现场调查时发现的传染病病例,由属地医疗机构诊断并报告。采供血机构发现阳性病例也应填写报告卡。
1、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或直接数据交换。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将传染病报告卡信息报告属地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网络报告,同时传真或寄送传染病报告卡至代报单位。
2、区域信息平台或医疗机构的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系统应当具备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功能,已具备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功能的要逐步实现与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自动交换功能。
3、军队医疗卫生机构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服务时,发现传染病疫情,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传染病网络报告或数据交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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