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的罪过指的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如下:
①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
②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③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④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团神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⑤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
⑥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⑦以虚铅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2.罪过是抽象和具体的统一,作为法律概念,是抽象的。但是针对一个具体的犯罪行为中主观意识时,又是具体的。
扩展资料
刑法中罪过的相关明细
一般来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合称罪过:犯罪故意或者犯罪过失是任何犯罪都应当具备的必要要件。如果仅有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结果,而没有犯罪故意或者犯罪过失的,塌誉亏属于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
2.犯罪目的和动机:其中犯罪目的是目的犯应当具备的必要要件,缺少犯罪目的的不构成目的犯,而对于非目的犯来讲,犯罪目的是定罪量刑时所应当考虑的一个重要情节。犯罪动机一般是量刑中的酌定情节,不影响定罪,但是在少数犯罪中,犯罪动机也影响犯罪的成立与否。
3.认识错误:包括行为人在事实上的认识错误和在法律上的认识错误两种。研究法律上的认识错误,对于正确地认定行为人罪过的有无及强弱,进而确定刑事责任的有无及大小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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