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资格考试是由国家劳动部统一组织考试,理论考试、技能考试均达60分以上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岗位培训证书。
职业资格共设四个等级,分为四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报考流程:
培训机构向学员说明报考需要提交的资料→学员填写报考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培训机构初审→培训机构向市劳动局申报→鉴定中心审定报考资格→确认符合报考资格者向培训机构发放准考证→学员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1、按规定的时间完成规定学习学时。
2、领取准考证。
3、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
4、理论考试、技能考试均达60分以上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岗位培训证书。
5、有一科达不到60分者,视为不及格,下次重新申报补考。
扩展资料:
根据《注册营养师水平评价制度暂行规定》:
第十九条 完成注册是满足营养师从业的知识和技能的基本要求,注册营养师或注册营养技师必须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提高职业技能。
第二十条 注册营养师或注册营养技师实行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中国营养学会统一印制《注册营养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证》,注册营养岩悔蔽师或注册营养技师接受继续教育获得相应学分粗州后,由相关组织机构在登记证上盖章或提供相关证明,并以此作为再次注册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 注册营养师在证书有效期内至少需获得继续教育学分50分,注册营养技师在证书有效期内至少需获得继续教育学分30分。
第二十二条 中国营养学会拟定继续教育内容及学分并发布。继续教育形式包括课程学习、专业会议、培训、进修、调查研究等。
参前睁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共营养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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