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大写数字的使用始于明朝。朱元璋因为当时的一件重大贪污案“郭桓案”而发布法令,其中明确要求记账的数字必须由“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陌)、仟(阡)”等复杂的汉字,用以增加涂改帐册的难度。后来“陌”和“阡”被改写成“佰、仟”,并一直使用至今。
扩展资料:
出台目的
不管是阿拉伯数字(1、2、3), 还是汉字小写数码(一、二、三),由于笔画简单,容易被涂改伪篡,所以一般文书和商业财务票据上的数字都要采用汉字数码大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兆”本身笔画已经比较复杂,使用机会也少,没有必要再用别的字代替)。
如“ 3564 元”写作“叁仟伍佰陆拾肆圆”。这些汉字的产生是很早的,用作大写数字,属于假借。数字的这种繁化写法,早在唐代就已经全面地使用了,后来逐步地规范化成一套“大写数码”。
在财务上大写是这样的:1壹、2贰、3叁、4肆、5伍、6陆、7柒、8捌、9玖、0零 还有拾、佰、仟、万
分别是: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零
一般数字大写用于财务登记等正式票据上。
个拾佰仟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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