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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一女子没按单位时间表生二胎,被单位罚款冤不冤?

2023-08-07 04:21:02 编辑:join 浏览量:582

济南一女子没按单位时间表生二胎,被单位罚款冤不冤?

这生二胎还得按公司的时间表来也太无理取闹了吧,生二胎是个人在国家号召之下采取的自愿行为,是完全合法自由的,公司没有任何权利限制员工生育时间以及给予相应的处罚。

其实类似于济南这位女士遇到的问题还有很多,什么单位不给女职员生育假,公司能聘用男员工就不用女员工,能聘用没结婚的就不聘用结婚的,好了聘用了不结婚的还不让结婚生娃,这些公司是要闹哪样,管天管地还管着结婚生孩,现在连二孩也管,简直就是无法无天。

先不说这些公司做的是不是有点没有人性,就从法律的角度来评判就完全让人不服,首先二孩政策是国家强烈号召的政策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公司限制员工生二孩就是在与国家法律作斗争,其次公司员工享有人身自由权,生不生二孩是员工自己的私事,什么时候生更是公司无权干涉的问题。

出于上面的分析来看,这位济南的女士可以说是太冤了,好不容易应聘上的公司连让自己生二胎的权利都没有真的是一点人性都不存在,这种公司为什么还可以存活在中国一个民主国家,像这种周扒皮类型的公司就应该查出并加以处罚不能让这种公司多下去了,不然公司员工的权利都会受到侵犯,不但个人利益得不到保护就连国家法律都被违反。

前些年国家计划生育实行的非常严格,由于这样的政策使得我们国家也开始出现老龄化的现象,因此国家决定放宽计划生育政策,允许生二胎的政策出现后,很多喜欢小孩的家庭都希望自己家里再添一个小孩子和自己另一个孩子作伴。可是这样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就伤害了一些企业的利益,就如济南一家单位为公司女员工排出生二胎的时间表,因为一名女子没有按照这个时间表规定的时间生二胎而遭到单位的罚款以及绩效的惩罚,这样被单位罚款真的很冤枉。

按照这个单位领导人的思维模式,那如果在单位规定的时间表内,有人到了生育二胎的时间却没有生,这样是不是也要进行处罚?不知道这样的单位领导的脑回路是怎样的,很难理解。虽然说单位会因为女性员工生孩子而遭受损失,但是这个可以提前进行协调的,可以在女性员工怀孕开始就将她们的工作开始慢慢进行改变与调整,以至于在她们产假期间不会出现单位运行出现小问题。另外生孩子这件事是要看缘分的,不是说规定什么时候生就会什么时候生,因此从逻辑上看这个单位的规定及其不合理。

从法律的角度上来看,国家允许生二胎,而单位则是因女员工没有按照规定时间表生二胎而罚款,单位这样的行为实则是不合法的行为,该女员工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去讨回被罚的款,不过可能也会在此过程中因得罪领导而使得以后在该单位的职业道路没那么好走。因此还是希望国家能够在这方面和事业单位之间做好协调,以保障女性的权益。

感觉这单位有点太不通人情了,虽然它的初衷可能是为了公司发展地更好,免得员工们都去生二胎,公司没法正常运行。但是这生二胎要按照公司的时间表走,也太滑天下之大稽了吧!这怀孩子又不是买东西想要就买,不想要就不买的,有没有还是要靠天时地利人和的呀,公司这么做真的是把生二胎想得太理想了。员工没有按照公司的规定走,然后被要求罚钱,这是理所当然的,但是这规定如果太过奇葩,那再罚钱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这生二胎按照公司的计划表走,这样的规定的存在真的合理吗?二胎计划不应该是倆夫妻自己决定的吗,公司这样搞得我尴尬症都范了。这样压根就不是一种好的解决方式。再说了国家全面放开了二胎政策,这公司却阳奉阴违的员工安排生二胎的计划表,这不就是打脸嘛!

国家最近几年开始全面的开放二胎政策,允许人们生育第二个孩子。这是为了保证中国人口的科学化配制,可是由于城市的生活压力大,而且各个单位的实际情况不同,所以造成很多的问题出。济南一个单位,因为女员工不按规定生孩子,采取扣工资行为,就是一个例子。

其实这个单位的做法我觉得是合理的,但是不合法。我这样的说是有原因的,因为二胎政策带来的社会问题确实很多,特别是一些中小型的企业,不可能允许所有的员工都去一起生孩子,如果这样的话,那么小单位就面临无人可用的境地。

可是中国的劳动法明确规定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企业无辜扣罚女员工的工资确实又是不合法的事情,原因很简单国家允许老百姓生二孩,这个女员工没有任何违反国家规定和劳动法规定,所以企业扣罚工资是违背劳动法的行为。

这个案例中单位规定出年纪大的女员工可以先生孩子,每年是两个人怀孕。根据年龄的不同做出具体的规定,这个规定这位女员工是知道的,同时这个女员工应该没有异议,如果有当时她就应该提出来。可是女员工却擅自生孩子,这就是违反单位的规定。

如果这家单位的其他女员工有一半都去擅自生孩子的话,那么这个单位将无法经营下去,面临无人可用的尴尬境地,这对于单位来说是致命的打击,所以这个女员工的行为本身是不道德的行为。是违背职业精神的一种行为,造成的是单位管理的混乱。

可是即便如此,女员工的行为却受到法律保护,这就是二胎政策和实际社会的情况出现的矛盾。所以女员工没有按单位规定生孩子,需要分两种结果,从单位规定来说女员工被罚是应该的,因为他影响企业的规定,造成企业的管理混乱。

从另外一方面来说,企业违反劳动法,扣罚女员工的工资就变得不合法了。因此单位必须服从法律法规,不能擅自扣罚女员工的工资,不然就是违反法律的行为!

单位这种做法不仅有违劳动法,而且不近人情。我国全面放开二胎政策是顺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有利于我国在未来保持可持续发展。以前实行计划生育,主要是针对我国人口太多,不利于国民经济发展,而且当时社会发展水平尚不能满足过多人口的需求。而随着时代的发展,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口老龄化现象严重,若再执行计划生育政策,那么中国未来发展将缺少年轻劳动力,因此我国逐步放开二胎政策,到后来全面放开二胎。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二胎是最合理的生育数量,一个父亲和一个母亲,理应诞下两个小孩,以保持人口的稳定,过多则会导致人口膨胀,过少则会导致人口缩减。

自全面放开二胎以来,不少以前不满足生育二胎的妈妈也有机会生育二胎了,而且儿女双全历来是中国人的美好愿望,天伦之乐是其他任何成就都无法比拟的,二胎甚至有利于小孩子自身的成长,防止独生子女弊病出现,因此虽然有很多经济上的压力,但很多家庭还是选择生育二胎。而一下子放开二胎,势必导致一些30岁左右的妈妈急于生宝宝,因为年纪越大,生育风险越大。这就给很多单位导致工作安排上很多不方便,单位里一下子很多人要去生宝宝,工作谁来做?按照劳动法规定,又不能在职工生育期间将其开除,再招新员工一方面成本太大,另一方面在职工生育回来以后这个新员工如何安排又是一个问题。因此很多单位便提出排队生二胎的意见。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样的做法有违劳动法,有违人权。如果单位职工能够自愿接受这个安排,那么也无可非议,但对于一些大龄妈妈,单位应当积极为其减轻工作量,让其去生二胎,完成社会义务,而不应该限制其生育二胎,或者扣工资。

单位制定政策的前提是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在二孩政策全面放开以后,单位依然通过各种手段限制员工生育二胎,这是有悖于国家生育政策的,因此这样的企业行为是不合法的,而员工因此所失去的工资收入完全可以通过相关手续要求补偿,如果忍气吞声的接受单位罚款肯定是冤枉的。计划生育在西方国家是完全不可能存在的,但我国实施计生政策是有客观因素的,当全社会都习惯了计划生育政策的时候,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的确给部分企事业单位来了诸多不适,尤其是人力资源相对紧张的企业,如果任由员工生育二胎,必然会扰乱正常的工作秩序,这也是让企业两难的客观事实。

当然了,没有大家的繁荣就不会有小家的发展,国家政策和企业规定就是这样的关系,虽然企业因为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面临诸多的压力,但国家全面实施二孩政策也是为了保证整体人口的均衡,从这个角度来首,即使企业因为二孩政策而造成一定损失,也应该出于国家政策的考虑全力维护,甚至在很多地方为了鼓励员工生育二胎制定奖励措施,这也充分说明大部分的企业对国家的生育政策还是理解和支持的,因此对个别阻挠二孩政策实施的企业有必要加大监管力度,让响应国家二孩政策的企业员工不至于遭受不公正待遇,这也是确保二孩政策能够全面落地的基本前提。

无论是计划生育时代,还是如今的二孩政策全面放开,都是国家层面的人口政策调整,作为企业来说只有无条件的支持才符合国家利益,如果一味的考虑企业自身的利益而阻碍国家政策的实施和落地,必须要让其付出相应的代价,如果做不到对企业的有效监管,那么很多家庭的二孩生育也就会付出不同程度的代价,这对国家人口政策的调整和落实是非常不利的,也从一定程度上揭示了部分企业顾小家而舍大家的本质,但在普遍存在的客观事实面前,相关部门还是要充分考虑二胎生育家庭的权益保护问题,这也是未来的社会发展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的普遍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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