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性特点概览 1标准种类繁多、要求较为具体,涉及到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包装、运输、储存、标签、品质、等级,食品添加剂和污染物,最大兽药残留物允许含量和最大杀虫剂残留物允许含量等要求,以及特殊的具体规定,如海洋和淡水鱼及鱼产品的有关标准、新鲜水果和蔬菜及加工水果和蔬菜的有关规定、有机产品和转基因产品的有关标准、可可产品和巧克力产品的有关标准,甚至还包括农产品进出口检验和认证制度,农产品取样和分析方法等方面的标准规定,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可检验性。 2美国、欧盟等国家的大多数农产品质量标准在制定的开始,就注重与国际接轨,注重按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的标准,如食品法典委员会的食品标准,国际有机运动联盟的有机食品标准等,一开始就融入到国际标准行列和适应国际市场要求。同时又结合本国或地区的具体情况加以细化,既符合本地实际情况,又具有可操作性。 3标准系统化、法律化。这里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从生产领域到加工,到贸易(从农场到餐桌)等都具有内在的制约和连带关系,标准较为完善;不同的领域或部门都尽量做到各自所推行的标准不存在明显的冲突。二是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尽量赋予法律的内涵和给予法律的保证,技术要求与法律权威结合在一起。 4充分发挥农产品标准权威管理机构的职能,即:一方面积极处理和协调不同的利益集团在标准制定、修订和实施过程中的利益冲突,沟通农产品标准制定、检测等不同的管理机构、监督、检测和监测机构的工作;另一方面通过与各种政府职能机构的分工合作(或隶属于某个政府部门),广泛吸收农业生产者和农产品经营者参与农产品标准的制定。同时,对生产者、农产品经营者就标准化工作的意义和关键技术进行深入宣传、教育和培训,保证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展开。 5从世界范围来看,农业标准化工作有的是以政府为主,有的是以行业或企业为主体。在我国,农业标准化的主体还是以政府或准政府组织为多数。因为像农业部门生产者非常分散,如果依靠农户自身解决产品的标准化,根本不可能。特别是对标难化工作的启动来说,政府主导有着独特的优势,政府权力的强制性可以化解许多围绕标准化工作产生的成本,这也是政府推动模式在许多地区取得成功的原因。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农产品标准化都依靠政府来做,根据农产品的质量可控制的强弱,政府作用也可增强或减弱。 二、美国与欧盟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比较 1欧盟及欧盟各国由于普遍经济、技术实力强,因而其农产品技术标准水平高,法规较严,尤其对产品的环境标准要求,更是让一般国家望尘莫及,当然也包括美国在内。如对肉食品,不但要求检查农药残留量,还要检查出口国生产厂家的卫生条件,另外欧盟还有指令对工作间温度,肉制品配方,以及容器和包装等作出了严格的规定。此外,各成员国还有自己的严格的技术标准,可随时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标准执行。 2美国和欧盟等在制定和实施农产品等标准时,都将其与食品安全紧密的结合在一起,如美国特别强调,制定的法律法规及其实施,必须达到保护公众健康、安全以及环保的目的。美国的食品安全已成体系,它以强有力的、灵活和科学的联邦和州的法律为基础,同时也赋予食品行业必要的食品质量控制权利。政府各有关机构和食品生产等部门基本上能做到有效的配合与协作。同时,美国食品安全体系重视预防和以科学为基础的风险分析和预防,即美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政策都考虑了风险,并有相应的预防措施。欧盟委员会也十分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并在已有的食品、农产品以及工业产品的安全标准基础上,建立新的食品安全法律框架。在2001年底通过立法,建立独立的食品管理机构,并希望使其在2002年开始行使职能。可以说,欧盟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正在逐步形成。新的食品安全法律框架则更注重对农畜产品和新型食品质量的要求。 不管美国还是欧盟,都力求通过专门机构,通过收集和分析信息以及风险交流,提供科学指导和法规制定,加强对食品安全的及时而有效的监控和预防。比较起来,美国在这方面似乎更成熟、更有基础。 3从检测体系看,美国做了更多的工作。单联邦谷物检测系统,就包含样本检测和监督系统,主观检测和评价系统,市场监控和早期预警计划等,可谓机构组织严密,手段先进。农业部负责的畜禽产品检测体系也在1996年对检测程序进行了更新,从注霓危害后的跟踪检测转为对肉类和禽类产品受污染的预防,实现食品安全预防现代化。欧盟也非常重视对农产品尤其是畜产品的分析与检测,同美国一样,强调生产企业利用HACCP来监督和控制生产操作过程。然而,2000年以来出现的疯牛病和二恶英等事件,说明欧盟现行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存在弊端,无法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比如对采自众多信息渠道的信息缺乏统一协调和有效分析。 4美国与欧盟都十分关注有机食品的发展。1991年欧盟有关有机农业的规则正式颁布,即欧盟有机农业条例2092/9l。之后,该标准不断得到修改、补充和完善。1999年欧盟委员会通过了有机产品的标识。美国在1990年就通过了有机食品生产法案,1992年成立国家有机食品标准委员会31997年美农业部制定了有机规章提案。1999年有机贸易协会发表美国民间有机标准。2000年底,美国农业部确定了美国的有机农业标准。不同之处是欧盟有机农业标准更多隐含着对农村环境的关注,其发展和管理显得更成熟,对全球的影响也更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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