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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考总成绩计算方法

2023-07-20 22:20:39 编辑:join 浏览量:578

广东省考总成绩计算方法

【导读】广东省考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前加考专业科目(技能)测试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广东省考总成绩计算方法

广东省公务员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前加考专业科目(技能)测试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

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

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计算方式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其中:

一般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60%+《申论》成绩×40%;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

审计机关“审计专业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2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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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安徽华图)

标签: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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