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远是一个省级单位,后来被并入内蒙古自治区,其首府归绥是现在的呼和浩特市。
拓展资料绥远省为中华民国时的塞北四省(热河省、察哈尔省、绥远省、宁夏省)之一,简称绥,省会归绥(今呼和浩特市),在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自治区中部。
绥远在清朝为归绥道,属山西省管辖,1914年中华民国袁世凯北洋政府将之分出山西,与兴和道建立绥远特别区,1928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改称绥远省,省会为归绥(今呼和浩特),抗日战争时期省会为陕坝(今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陕坝镇)。1954年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自治区。
绥远省为中华民国之一级行政区,包括今内蒙古自治区南部地区。原在清朝为归绥道,属山西省,1914年中华民国袁世凯北洋政府将之分出山西,与兴和道建立绥远特别区。
1928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改称绥远省,省会为归绥(今呼和浩特),抗日战争时期省会为陕坝(今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陕坝镇)。1954年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自治区。
全省辖境相当于今内蒙古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的海勃湾区,海南区、包头市、呼和浩特市及乌兰察布市大部(除化德、商都外)。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底全省土地面积为32万9397.19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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