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
1、要区分情况,有些是不计入工资薪金的,有些是要合并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1)由公司统一支出的,有合法票据的福利费、例如:探亲路费、食堂购入食品的发票等等,这个是不计入个人工资的;
(2)直接以现金形式发放的,除了独生子女费、个人取得的福利费生活补助费、抚恤金、救济金生活困难补助费是免税的;
(3)其他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例如:中秋节发的月饼,都是要并入工资薪金交税的。防止单位通过少计工资,多计福利费帮助个人避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的标准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相关,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税金,即销售税金及附加;
(二)六税一费:已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出口关税及教育费附加;
(三)增值税为价外税,不包含在计税中,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不得扣除;
(四)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中扣除的,不再作为销售税金单独扣除;
(五)其他支出,是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二、职工福利费列支的范围是怎样的
职工福利费列支的范围包括:
1、职工困难补助费;
2、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医药费等;
3、本单位职工食堂、浴室工作人员的工资和食堂炊事用具的购买.修理费用等;
4、本单位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工资、费用,以及托儿所、幼儿园设备的购置和修理等费用;
5、职工个人福利补贴;
6、企业为职工向商业机构购买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7、企业自办农副业生产的开办费和亏损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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