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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的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9〕14号)精神,我办对2021年拟在湖北招生的省内外普通高校报送的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进行了汇总整理,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数据来源。此次汇总整理公布的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是各普通高校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按照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3+1+2”模式要求提出并经学校主管部门审定后确定的。2021年在我省招生的学校和专业以当年实际公布为准。
二、适用范围。此次公布的各高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供高中学生选科时参考。“3+1+2”模式是指:“3”为语文、数学、外语,所有学生必考;“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的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1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2科。省级招生部门将按选考物理、选考历史两个类别分别公布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进行投档录取。因培养要求不同,相同专业在不同高校可能会提出不同的选考科目要求。
三、设置首选科目要求。高校本科专业首选科目要求包括:仅物理、仅历史、物理或历史均可3种。
“仅物理”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才可报考,且相关专业只在物理类别下安排招生计划。
“仅历史”表示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才可报考,且相关专业只在历史类别下安排招生计划。
“物理或历史均可”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均可报考,高校将在物理、历史类别下统筹安排相关专业招生计划。
四、设置再选科目要求。高校本科专业再选科目要求包括:选择1科、选择2科或选择“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选择1科的,表示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选择2科的,再选科目要求分为两种:一种为考生选考其中1科即可报考;另一种为考生2科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选择“不提再选科目要求”的,表示考生符合高校提出的首选科目要求即可报考。
示例:哲学类的哲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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