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军机事务处(满语,穆麟德转写:coohai nashūn i ba),简称军机处,前称军需房、军机房。是清朝中后期的中央行政机关。
沿革
康熙十六年(1677年)十一月,在内阁外另设立南书房,“拣择词臣才品兼优者充之”,直接起草谕旨与处理机密奏议。
雍正四年(1726年),筹划用兵西北,为求保密并削弱内阁、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密旨由怡亲王允祥、大学士张廷玉、蒋廷锡于内廷密筹办军需。之后二年余,各省尚不知出师西北之事。
《清史稿 职官志》载:“雍正十年,用兵西北,虑儤值者泄密,始设军事房,后改军机处。”
雍正七年(1729年),清军大举征伐西北两路,六月初十(7月5日)正式设立军需房于隆宗门内,公布密办军需人选,选内阁中谨慎缜密者入值,以处理紧急军务。旋即改称办理军需处或军需处,再改称办理军务处、军机房。
雍正八年(1730年),始称军机处,以张廷玉、蒋廷锡、马尔赛入值办理一切事务,成为定制。
雍正十年(1732年)三月,正式定名办理军机处,简称军机处,并由礼部铸造印信,用“办理军机印信”字样,“并行知各省及西北两路军营”。
由于军机处本是一个非常的临时机构,自诞生之日起就摆脱了正式官僚体系的壅滞、繁琐的毛病,非常适合皇帝加强君权的意愿,所以,在准噶尔战事平定之后,按理应裁撤军机处,但结果非但不将其撤销,反而进一步扩大了军机处的权力,使其超越议政王大臣会议、内阁,成为最主要的政治核心。
雍正十三年(1735年)八月,乾隆帝即位后,以西北军事底定,撤除军机处,改设总理事务处兼理军机事务,简称总理处,以庄亲王允礼、果亲王允禄、保和殿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为总理事务王大臣,原军机大臣讷亲、徐本、班第、索柱、丰盛额、海望、莽鹄立、纳延泰改在总理处“协办总理事务”或“差委办事”。
乾隆二年十一月廿八日(1738年1月17日),准总理事务王大臣解职,复设办理军机处,以鄂尔泰、张廷玉、讷亲、海望、纳延泰、班第入值。
咸丰十一年(1861年)成立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后,军机处之决策权渐移。但在奕䜣失势后,军机处又重掌大权。
宣统三年(1911年)责任内阁成立后撤销。
成员
军机处主要成员为军机大臣及军机章京。军机大臣员额无定,最少时以三员为度,最多不超过十员,通常为四至七员,尤以五至六员为最常,由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或京堂充任军机大臣,通称大军机。设首席军机大臣,或称领班军机大臣,一般由满族亲王或大学士担任。
其他任职者,按各人资历分别被任命为军机处行走、大臣上行走、大臣上学习行走等。军机大臣须每天值班,等候皇帝随时召见。另选内阁中书等官充军机章京,通称小军机,满汉各半,掌缮写谕旨、记载档案、查核奏议。军机处具体职掌为:撰拟谕旨和处理奏折;议大政,议后提出处理意见,奏报皇帝裁夺;谳大狱,参与重大案件审拟;参与对重要官员的任免和考核;随侍皇帝出巡,奉旨出京查办事件等,用字寄上谕的名义对各地各部官员发布指令,凡特旨简放大员,如大学士、六部、九卿、督抚、将军、提督、学差、主考及驻外使臣,皆由军机处开单请旨。
职权
军机处没有专官,军机大臣丶军机章京都是以原官兼职,皇帝可以随时令其离开军机处,回本衙门。军机大臣既无品级,也无俸禄。军机大臣之任命,并无制度上的规定可供遵循,完全出于皇帝的自由意志。
军机大臣的职务也没有制度上的规定,一切都是皇帝临时交办的,所以军机大臣只是承旨办事而已。“只供传述缮撰,而不能稍有赞画于其间”,这些都说明军机处是皇帝集权的最好的工具。
军机处实际上是皇帝的秘书机构,军机大臣职责是向皇帝提出建议,执行皇帝的政策,决策权完全在皇帝身上。因此军机处并不是中央的行政机关,充其量只能说是皇权的执行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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