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9年1月该企业被有关部门认定为传销。 公司总部 设在北京,公司注册1亿元人民币,在香港加拿大设置了分支机构是一个 拥有药品 保健品 天然补充食品 电子机械 电子化工等多种高科技产品的综合性产业集团。 中城罗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主要经营 保健品 、 美白五件套 、 保湿五件套 、 化妆品 、超浓缩彩漂洗衣液、基因生命体、螺旋藻、日常用品等,公司注册资本未知。 扩展资料: 1、打开百度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的搜索框输入“罗麦”并点击搜索; 3、搜索出来的结果显示该公司已被吊销执照,已不允许运营; 相关案例: 有些老人,平时省吃俭用,却对那些“
请大家注意:我以过来人的身份给大家说这些,罗麦公司有实体公司可以不说,但只要在外面是如下做法的绝对是传销,大家注意啦,绝对是:一.叫你投资一定金额买产品加入的(不管你有没拿到实体产品都是)。二.让你给别人(主要是你的亲朋好友)介绍,推销,包括给你试用产品,最终让别人像第一条说的投资加入。三:卖了东西就有提成(或称分红等)包括下面来的人卖的,(也就是一个金字塔式,收入几何倍增) 四:分级别升级的,五:专门培训直销和传销区别的给你讲洗脑怎么洗的(在这里我告诉大家,那东西从给你介绍关于它的一切开始就是在给你洗脑,只有两个结果,1 是你被他们洗脑成功(你相信了他们,加入了) 2.洗脑失败(你拒绝加入,
判断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
你可以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种的三个标准鉴别这个企业是否涉嫌传销。如果他们的行为符合此条例,可到商务部官网查询该企业是否经商务部批准并获得直销许可证。有就是合法直销,没有就是非法传销。
是直销不过不好做了。因为五月份公司,,,,,好多人,,,,,哎,,,不好说,,,,,咱们可=以私=下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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