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马褂是中国清朝时一种官方服饰。马褂是满清官员制服的一种,设计上方便骑马时穿着。马褂的颜色和用料皆与穿着者的阶级有关,当中黄色是皇帝的专用产色,只有皇帝近身的侍卫,或者获皇帝特别赏赐者才可以穿着。在清朝,能获得赐搭谨尘穿黄马褂有代表着得到皇帝的宠信,是一种个人的荣耀。清朝官员的制服分为“朝服”、“常服”、“行服”和“雨服”几种。当中行服是出外时所穿,而马褂(亦称为“行褂”)即行服的一种。马褂的设计是为方便骑马射箭,因此衣长只及股,袖长至肘。在马褂之内还要再穿上大袍。根据清官规定,有三类人可以穿着淡黄色的黄马褂:第一类是皇帝出行时,各内大臣、御前大臣、御前侍卫等随从,必须穿着黄色的马褂以壮行色。这种黄马褂称之为“行职褂子”,没有花纹及图案。因为是因职而穿着,离开工作岗位,或者非与皇帝同行时便不能穿。 第二类黄马褂是皇帝狩猎校射时所赏赐的。清代的各皇帝至咸丰为止俱有知禅每年狩猎的习惯。在皇帝围猎、校射时表现出息,或者向皇帝献猎物者,都可能得到皇帝赏赐黄马褂。这种黄马褂称之为“行围褂子”,按规定只有在跟随皇帝狩猎时才可以穿着。平时无故穿上属于犯禁,是可以被治罪的。 最后一种黄马褂是因特殊功勋而得到奖赏。这种赏赐又称“武功褂子”,得赏者可以在任何隆重的场合穿着;意义上才属于一般人平时所说的“赐穿黄马褂”。据考据,这种赏赐方式在清初并不盛行,一路至嘉庆年间都未见于史书;相信是在道光或咸丰以后晌者才开始出现。到了太平天国起后更多见赏赐于对太平军作战有功者。而获得赏赐者不单是有军功的战将,有时为皇帝(或太后)办事得其欢心亦可能获得赏赐。清未时慈禧太后便曾赏赐为其开火车的司机黄马褂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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