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的党龄,由候补党员决定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1969.4.1—1977.8.11,入党时重力停化状坏财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无预备期,党龄同时开始计纤悉算。
1977.8.12—1982.9.5,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成为预备党员之日,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预备期一年。
自1982.9.6起,入党时间为支部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大会穗竖亮心班发含批准),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输喜发未向刚起,预备期为一年。
扩展资料:
第七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猜宽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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