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新生儿出生率的逐年下降,国家为倡导年轻人生育孩子出台一系列的政策,其中延长生育假就是政策之一,个人认为,生育假的成本不应该由企业来承担,国家政府要给予大部分的补助,由企业承担是不现实的。如果国家没有拿出相应的钱财,那么生育假就是一句空话,到最后效果也许会适得其反。
由于七八十年代国家推出的“少生、优生”政策,许多家庭选择只养育一个孩子,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家里的娇惯使得独生子女不懂得分享以及忍让,事事以自我为中心,不知道考虑他人的感受,现在中国正处在1+2+4的模式当中,中年人既要抚养孩子,又要赡养四位老人,生活压力可想而知,大部分老年人也没有精力带孩子,这就导致现在的妇女更加不愿生育。
企业创造的根本目的就是盈利,现在的市场竞争机制压力很大,稍有不慎就会导致破产,而且许多劳动市场在工作职位上对女性存在歧视,部分工种只招收男工,女性本身就处在弱势的地位,延长产假表面上给女性带来了福利,但我们深究之后就会发现,这对她们求职应聘的影响非常大,企业在权衡利弊之后,是不会招圆桐梁收即将结婚生育的女性。
我们国家将生育期从98天延长至128天,甚至有的地方产假比正常假期多出两个月,女性在空岗的这段期间,企业不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还要发放工资,这对企业来讲会造成不小的损轮谈失,发展成本也会相应提高,除了一些国企和正规单位能够保障女性生育期间的权益之外,一些私有的小公司是不提供生育假的,橘运女性一旦怀孕,就要面临失业的风险。
虽然生育险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女性对企业带来的损害,但这对企业来讲没有什么太大作用,,如果国家不能负担相应的成本,生育假肯定会施展不开,最后就会变成一纸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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