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实味事件”中最令人震撼的悲剧性因素集中表现在:他提出那些尖锐的批评,主观上完全出于响应上级号召的动机,他所揭露的问题也都有客观的事实依据,结果却被定性为“别有用心的”“反革命托派奸细分子、暗藏的国民党探子、特务、反党集团成员”,受到渗橘批判、监禁和杀害;他用原教旨马克思主义的“异化”理论和“人道主义”观点批评边区的等级特权制度和官僚主义现象,结果却被冠以“小资产阶级意识”和“自由化”的罪名。
我们看到,正是在批判王实味、丁玲等人的“小资产阶级意识”和“极端民主化”主张的同时,一种新的革命伦理被悄然建构起来。这种革命伦理与我们所熟知的那些长期以来受到人们广泛认同的道理价值判断之间存在着某种莫名其妙的张力。“爱憎分明的阶级立场”斩断了世俗伦常的亲情和友情,“党性”与“人性”似乎变得水火不相兼容,来自上级的批判斗争不论对错与否,都被视为对革命者革命意志的一种考验。
结果,革命丛正团队伍中固然涌现出一批像张思德、白求恩、雷锋等人那样的理想人格典范,但同时等级制度、特权清森思想、集权主义、个人崇拜等消极因素也不断发展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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