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衢银滚州银保监分局开出罚单,针对温州银行衢州分行信贷资金被违规挪用等行为,对该行罚款70万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温州银行衢州分行贷款管理不到位,存在个人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证券账户和信贷资金被违规挪用的情况。官网信息显示温州银行成立于1998年12月。前身温州市商业银行由29家城市信用社,6家金融服务社和8家营业处整合而成,通过9次增资扩股和股本结构优化,温州锋掘余银行注册资本由2.90亿增至66.92亿元。
该行第一大股东为温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007年温州银行启动跨区域经营,相继在上海,杭州,宁波等9地设立异地分行。目前针对衢州分行的违规行为,银保监对此做出了罚款70万元的处罚。
很多银行机构和相关负责人都存在违法行为,其中贷款业务违规。是存在的主要违法违规问题,贷款管理不到位,个人信贷资金被违规挪用。贷后检查不尽职,发放的经营性贷款流入房地产,贷款三查不审慎,等原因是处罚重灾区。
对于这些违法行为,各类商业银行机构几乎均有涉及,此外,信贷资产五级分类不准确,内部控制和合规风险管理,内控管理不严等也是处罚重点,而且不少银行都因贷款管理不慎或不到位等被处罚。
银行对于此类的违法行为应当严格审查,罚款对于银行来说并不是散帆什么大事,真正要做到避免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应该给予严厉的处罚。无论从事什么行业都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不要无视中国法律的存在,希望各个银行的负责人都能够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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