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话题,我觉得最值得聊的地方就在于,现代年轻人的恋爱观是可笑的,婚姻观是可耻的,家庭观是畸形的,当然了,并不是所有的年轻人,一部分吧,特别是生活在底层的年轻人,他们往往面对的都是人性的丑恶,面对魔鬼时,我们很容易用魔鬼的方式回击魔鬼。
我觉得法院的这个判决是合理的,合理之处就在于,孩子是你们两造出来的,现在谁都不要了,这是一个很大的伦理道德问题,我们不能儿戏。
孩子现在小,如果是一个有自己认知有自己见解的孩子,有可能会为对家长恨之入骨,所谓的可怜天下父母心太绝对了。
一,底层夫妻的婚姻观
现在底层的年轻人,婚姻观是很可笑的,对方能改变自己的命配喊运,那就需要结婚,比如男方有钱,比如女方长的好看,婚姻已经脱离了婚姻最本质的样子,变成了一种变相的需要,这是很可怕的,而现在这对打算离婚,谁也不要女儿的案子就是这样,因为发现对方不是自己所需要的那个人,那么在自私的驱使下,我就不想跟你在一起过了,因为你给不了我想要的生活,可是你想要的生活,凭什么需要我来给呢?
当然了,你可以不给,选择权在人家手里,你不给的族胡话兆卖拦当然可以,我可以让别人来给,那么你的女儿你自己带,男方肯定也不干啊,这是一个传统的男人,觉得女儿就是一个拖油瓶,儿子才是正统,所以谁也不要,这件事就这么发生了。
二,这件事不是单纯一个问题
这件事里包括了很多错误,一是重男轻女,二是婚姻观偏差,三是人情味淡化,四是伦理道德弃之不顾,虽然是一件小事儿,但这对夫妻把人性退化掉了,完全是两个失去思考的动物,自私的只图自己的利益。
我觉得法院判的合理,但不是最正确的,最正确的是想办法让孩子脱离这种人的教育,但那是不可能的,只能慢慢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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