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宏案是因挪用公款向乡纪委主动投案。根据初核,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期间,黄宏以“提前预缴税款”为由向鸡冠山乡辖区内的部分花炮企业收取税款,其中有90余万元被他挪用于网络赌博且无力偿还。调查组和财税部门对接后,发现税款缺口和黄宏投案承认挪用的金额基本一致。经过20几天的调查,调查组终于查清每迅旁一笔挪用税款的来源、时间节点和去向,最终查明黄宏挪并拆用公款进行赌博活动累计达955.2万元,且被绝昌枣挪用款项仍有94.86万元尚未退还,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涉嫌挪用公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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