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积分落户条件(202路压成益限1新规)
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符合以下四项资格条件的在京外地来自户籍人员可以申报北京市积分落户: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应为北京市公安局核发的《北京市居住证》,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申领秋。
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一般应为男60周岁(不含)以下,女工人50周岁(不含)以下,女干部(管理岗端尽人员)55周岁(不含)以下,且用人单位正常连续360问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退休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请人应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项险种的缴费应符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相关着输规定。实际缴费记矿录应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形成,且缴费状态正常。
◆特别说明:
在此期间,申请人可能存在社会保险补缴记录,如果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将被视为连续缴纳。有断缴记录或补缴记录累计超过5个月的,将被视为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符合积分地足消故静色井落户资格条件。
如果不清楚个人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可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或通过参保地社保中心自助终端机、社保经(代)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柜台查询。也可选择电子邮件、邮寄对账单方式。
四、无刑事犯罪证明
刑事犯罪记录以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为核实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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