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出台的《关于在全国开展社区建设的意见》中指出,城市社区是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社区建设是在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民政部门牵头进行的。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是城市社区服务巩固、提高和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城市基层政权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改革的突破口和新的工作重心。
社区发现,即社区发展是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事业等各方面发展在内的系统工程,社区居民是社区发展的主体,居民的社区归属感是社区发展的内在要求。
扩展资料
城市社区是时代文明进步的产物,是现代化城市管理的必然需求。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我国社区服务开始起步并不断推广和深化;1999年国家民政部确定26个城区为社区建设试验区,开始了城市社区建设的探索和实践。目前,社区已走近了每个人的身边,悄然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习惯。
随着我国改革的重心由农村向城市转移,使城市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在这一变革中,城市社区建设成为继农村改革之后的又一新的伟大创举。
可以说,我党成立后取得了大量的理论成果,而在城市社会建设领域形成的城市社区建设理论体系,就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取得显著成就:居民自治稳步推进、社区管理有序开展、社区服务日趋完善、社区文明渐趋形成,已基本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参考资料:高密新闻网-助推城市社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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