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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存放规定?

2023-08-03 12:50:55 编辑:join 浏览量:543

上海市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存放规定?

上海市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存放规定:一、全日制统招大学应届毕业生档案托管

1、户口和档案一并托管(对于户口已迁到上海的毕业生)

2、拿着高校毕业生的“三方协议”到协议方用人单位盖章

3、然后将盖章后的“三方协议”,交给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4、毕业生凭报到证在学校领取“高校生集体户口常驻人口登记表”或“准迁证”、“迁移证”

5、拿着“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报到证抬头单位办理报到手续,档案会由学校机要转发过来。

二、考编制进体制内托管人事档案的程序

1、通过公务员、事业编等考试进入上海单位的人员

2、笔试、面试通过以后,需要调档到单位,调档函开出以后,拿着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地办理调档手续,应届毕业生档案一般在高校

3、非应届毕业生档案一般在工作所在地,如果回原籍了,那么档案在原籍,到对应的人才中心办理档案调档手续

三、上海高校毕业以后,没有就业,档案怎么处理

1、高校毕业生有2年的择业期,择业期内档案可以放在学校保管。

2、选择考研的,档案一般在当年的5月份——7月份前把学籍档案盒思想表现等材料机要发至考上的研究生院校。

3、参加西部计划或支教工作的毕业生,档案会一直放在学校保管,支教服务期满再后可以回学校提取自己的档案

四、上海高校毕业后去外地工作

这种情况,档案随人走,派发至工作所在地,拿着报到证及三方协议去办理报到手续。

五、上海高校毕业后在上海私企、外资企业工作

私企、外资企业没有独立的人事档案管理权,这种情况,可以联系公司人事部门,由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代管档案,当然毕业生也可以选择档案回原籍。

标签:人才交流,存放,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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