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是遵照省政府《关于建立政府采购制度的通知》精神,经省编制委员会批准,于1999年12月成立的省级集中政府采购机构。现有工作人员16人,其中编制内11人。分设:综合信息部、招标采购部、财务监督部。 省政府采购中心作为依法设立的省级集中采购机构,在省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领导下,依法履行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执行工作。主要的职责: 一、依法独立组织实施省本级政府采购目录内的集中采购活动,接受并组织实施其他采购机关委托的政府采购业务; 二、遵照国家和省级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制定实施集中采购活动的具体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和监督
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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