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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急性肾盂肾炎

2023-08-01 16:02:27 编辑:join 浏览量:599

妊娠合并急性肾盂肾炎

妊娠合并的急、慢性肾脏病主要是指急性肾盂肾炎和慢性肾炎。急性肾盂肾炎是妊娠期常见的一种并发症,发病率为0.5%~8%,如不彻底治疗,以后反复发作即成为慢性肾盂肾炎,甚至发展成为肾功能衰竭。急性肾盂肾炎表现为寒战、高热,可引起流产、早产。在妊娠早期,高热还可使胎儿神经管发育障碍,无脑儿发病率远较正常妊娠高。另外,妊娠期的急性肾盂肾炎有30%可发生中毒性休克。慢性肾炎是一种临床综合征,最常见的是慢性肾小球肾炎。

一般认为,妊娠会使已有的慢性肾炎加重。因为妊娠期处于高凝状态,容易发生纤维蛋白沉积和新月体的形成,而且某些妊娠合并症也会加重肾脏病变的程度,如发生先兆子痫时,肾小球滤过率和肾血流量都降低,严重时可发生肾功能衰竭或肾皮质坏死。

慢性肾炎对胎儿的影响则视肾炎的程度而异,如在病早期仅有蛋白尿无高血压,血清肌酐小于132.6微摩尔/升者,则对胎儿影响小。但慢性肾炎病程长者,由于胎盘表面被纤维素样物质沉着,滋养层的物质交换受阻碍,致胎盘功能减退而引起胎儿宫内生长受限,甚至胎死宫内。

孕妇如有高血压、氮质血症时,其肾功能恶化机会增多,则流产、死胎、死产的机会也随之增多。血压越高,肌酐水平越高,对母、儿的危险越大。

妊娠合并慢性肾炎应被视为高危妊娠。在产前门诊应重点随访。因妊娠期新陈代谢率增加,肾负荷增加,因此应给予正确处理,以免病情恶化。应指导孕妇遵守适当的医疗生活制度,避免湿冷、过度疲劳、链球菌感染及避免用对肾脏有刺激的药物和避免精神创伤。治疗上除对症治疗,如降压,限制盐、水摄入,纠正低蛋白血症之外,应根据病情轻重不同区别对待。如早孕时属蛋白尿型和高血压型,孕前肌酐132.6微摩尔/升、尿素氮4.64微摩尔/升,孕期该值不升高,可在严密监测下补充蛋白等治疗,左侧卧位,继续妊娠。在妊娠过程中,要反复监测胎儿胎盘功能、肌酐及尿素氮,防治先兆子痫。对有氮质血症、肾功能不全的重症患者,母、儿预后均不佳,必须及时终止妊娠。

标签:肾盂肾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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