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阿莫西林胶囊
性状:本品为胶囊剂
适应症:阿莫西林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1.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
2.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
3.溶血链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肠埃希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4.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
5.急性单纯性淋病。
6.本品尚可用于治疗伤寒、伤寒带菌者及钩端螺旋体病;阿莫西林亦可与克拉霉素、兰索拉唑三联用药根除胃、十二指肠幽门螺杆菌,降低消化道溃疡复发率。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
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
成份: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其化学名为(2S,5R,6R)-3,3-二甲基-6-[(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三水合物。
分子式:C16H19N3O5S·3H2O 分子量:419.46
药理毒理:阿莫西林为青霉素类抗生素,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链球菌属、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粪肠球菌等需氧革兰阳性球菌,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瑟菌等需氧革兰阴性菌的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及幽门螺杆菌具有良好的抗菌活性。
阿莫西林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而发挥杀菌作用,可使细菌迅速成为球状体而溶解、破裂。
不良反应:
1 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
2 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
3 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4 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
5 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6 偶见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禁忌: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1 丙磺舒竞争性地减少本品的肾小管分泌,两者同时应用可引起阿莫西林血浓度升高、半衰期延长。
2 氯霉素、大环内酯类、磺胺类和四环素类药物在体外干扰阿莫西林的抗菌作用,但其临床意义不明。
注意事项:
1 青霉素类口服药物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尤多见于有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过敏史的患者。
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作青霉素皮肤试验。
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应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应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2 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
3 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4 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阳性。
5 下列情况应慎用:
(1) 有哮喘、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2) 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须调
规格:0.25g(按C16H19N3O5S计)
贮藏:遮光,密封保存。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1098
生产厂家: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
标签:阿莫西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