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内容包括:(一)编制和送达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投标文件的送达及其补充、修改和撤回(1)投标文件的送达"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联合体共同投标1.联合体共同投标是指由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组成非法人性的联合体,以该联合体的名义即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投标组织方式.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联合共同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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