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56年建立第一支联合国维和部队时,联合国秘书长哈马舍尔德曾经提出了著名的维和三原则:
第一,维和行动不得妨碍有关当事国之权利、要求和立场,需保持中立,不得偏袒冲突中的任何一方;第二,维和行动必须征得有关各方的一致同意才能实施;
第三,维和部队只携带轻武器,只有自卫时方可使用武力。
人们把这三项原则概括为中立的原则、同意的原则和自卫的原则,并称之为哈马舍尔德三原则。
哈马合尔德三原则是联合国传统维和行动的基本准则。80年代未期以前的维和行动...
维和三原则:
第一,维和行动不得妨碍有关当事国之权利、要求和立场,需保持中立,不得偏袒冲突中的任何一方;
第二,维和行动必须征得有关各方的一致同意才能实施;
第三,维和部队只携带轻武器,只有自卫时方可使用武力。
在1956年建立第一支联合国维和部队时,联合国秘书长哈马舍尔德曾经提出了著名的维和三原则,人们把这三项原则概括为中立的原则、同意的原则和自卫的原则,并称之为哈马舍尔德三原则。哈马舍尔德三原则是联合国传统维和行动的基本准则。
完整的说法前辈已经提到了,接下来我总结一下:
一、总结起来三点:1、各方同意;2、除正当防卫,不得使用武力;3、公平、中立。
二、简记:同意、中立、自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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