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中的1指的是中国。
16包括:
中东欧十六国涵盖三个地理区域,即中欧(波兰、匈牙利、捷克和斯洛伐克)、东南欧(罗马尼亚、保加利亚、阿尔巴尼亚、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塞尔维亚、波黑、马其顿和黑山)、波罗的海(立陶宛、拉脱维亚和爱沙尼亚)。
扩展资料:
中东欧国家的含义:
第一,它指的是地理位置上的中欧和东欧国家,包括欧洲中部的德国、瑞士、奥地利、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波兰,欧洲东部的波罗的海三国、乌克兰、摩尔多瓦、白俄罗斯、俄罗斯。这种意义上的中东欧,几乎从来没有人这样使用。
第二,它指的是由原来地缘政治上的东欧演变而来的中东欧国家。地缘政治上东欧存在于冷战期间,指欧洲二战分裂后与苏联以及与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制度紧紧联系在一起的民主德国、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南斯拉夫、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等八个国家。在地理位置上,前四个地处中欧东部,后四个地处东南欧。
冷战结束之后,民主德国消失,捷克斯洛伐克分裂成两个国家,南斯拉夫分裂成六个国家,再加上国家结构没有发生变化的波兰、匈牙利、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和阿尔巴尼亚,一共十三个(不包括科索沃),被称为中东欧国家。尽管地理方位的描述并不准确,但是,这种说法是特定的地区研究概念,被中外学术界广泛采用。
第三,中国外交部提出的中东欧十六国,即除了这十三个国家之外,再加上波罗的海三国。但是,这个概念仅仅是应用于”16+1”合作机制上或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上,而不用在第二种意义上的中东欧研究当中。
地区研究意义上的十三个中东欧国家,是从原地缘政治上的东欧演变而来。”16+1”合作机制意义上的十六个中东欧国家,又加上了从苏联分离而来的波罗的海三国。苏联解体后演变成十五个国家。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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