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0日,刘弘章先生涉嫌“非法经营案”在天津市塘沽区法院开庭审理。
公诉方和辩护方提交了大量证据,共同证明刘弘章是好医生、刘家著作是好著作、刘家方法是好方法、刘家药物是好药物。
由于中医药管理法规的缺失,宣判一再延期。这样的好人不能冤枉啊,塘沽区法院一再向上级请示,要求慎重考虑,不能“救人有罪”啊。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严冬雪的文章《审判“刘太医”》根本就没有采访到检察院、法院的相关人员,仅凭药监局的片面之词,对案情的描述错误百出。-谎言转载千遍就能变成真理吗?
目前本案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最后期限仍未能宣判。估计无法再拖太久。真相即将大白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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