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生火、肉生痰”在语义中,是为互文。即鱼生痰火、肉生痰火之意。鱼类肉类在中医认为,属于“血肉有情之品”,具有补益作用。大部分的鱼类,如鲈鱼、鳝鱼等,属于温性食物。大部分肉类,如牛肉、羊肉、鸡肉等,也有很强的温补作用。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大量进食鱼肉,其温热作用留置于体内,津液输布失常,产生痰浊。痰火互结,如油裹面,粘腻往复,难以祛除。
火性上炎,可生痤疮、咽喉炎,湿性重浊,可有便秘(大便黏滞)、泌尿系感染,痰火留于中焦,脾胃受损,不思饮食。然而,鱼类肉类营养丰富。在现代研究认为,鱼类肉类中含有大量人体所需的微量元素,和人体无法合成的氨基酸,所以也不可因噎废食,一概不吃。在吃鱼类肉类时,应适量即可,不可过多。食用时也应注意,多吃蔬菜以疏导肉食,避免积滞。故俗语“鱼生火、肉生痰”乃是劝诫不可过食鱼、肉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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