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877严重低估的水泥股
不合法。 收费的个人荐股者就已经违反了《证券法》,即“无从业资格的个人,不允许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他们的行为属于非法经营,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则要视具体后果、程度而定。”而如果是具有从业资格的荐股者,则可能属于违规操作。除了违反《证券法》外,有偿荐股博客的博主可能还涉嫌内幕交易罪、编造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甚至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
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只要你和投资者达成了协议,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不签订合同最好不要做,没有人保证股票一定挣钱
在这方面没有法律上的定义,你可以选择不采纳,如果你采纳早成亏损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责任一般由个人承担,如果有合同,双方各承担一半
似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不合法,推荐成功了让对方请你吃饭就得了,呵呵。 俺来百度一周多,有几个朋友赚钱了,说过阵子飞来杭州请我吃饭:) 网络荐股,开心就好。 有闲心去荐股收费,不如潜心研究,快点让自己的资产多翻几番。(所以俺很忙的时候一般就不来回答问题了,呵呵) —————————————————————————— 祝投资顺利 ——暗渡陈仓显性记忆,点到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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